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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被罚!

  

     

  

  

  

    

    

    

    

      

      

      
      

      

    

    

    

    

      

      

      
      

      

    

    

    

    

      

      

      
      

      

    

    

    

    

    

    

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官网一连披露多张罚单,剑指浙江省内多家金融机构。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包括网商银行、杭银理财、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宁波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等在内的多家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治理中的重大变更事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股市”“理财产品间资产转仓价格偏离公允价值”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遭罚,合计罚没金额超1500万元。

  

  

针对本次处罚,遭罚735万元的网商银行第一时间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诚恳接受,已基本完成整改。

  

  

  

    

     网商银行遭罚73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网商银行作出罚款7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8月14日。

  

  

具体来看,此次网商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共有13项,包括:

  

  

未及时披露公司治理中的重大变更事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查审批持续开展;未经审批变更经营场所;迟报涉刑案件信息;未按规定公示服务价格信息;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非洁净转让信贷资产,虚假出表;违反规定提高存款利率;未确定贷款资金受托支付限额且未落实受托支付监管要求;非标管理不审慎;未足额计量票据转贴现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对代销的信托产品审核不严;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时任网商银行同业金融部负责人林学冠和时任网商银行现金管理部产品经理余红星均被监管警告。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此次处罚针对的是2022年监管驻场综合检查期间发现的违规经营问题。网商银行表示:针对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本行诚恳接受并已基本完成整改,后续将举一反三,加强内控合规管理,促进本行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针对部分被处罚的违法违规事实,记者了解到,“迟报涉刑案件信息”系2020年至2022年,有四起外部人员针对网商银行的贷款诈骗。网商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没有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报备。

  

  

“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是指2015年及2018年,网商银行与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非授信类业务,目前,网商银行已分别于2019年、2020年终止相关业务。

  

  

“违规提高存款利率”是指网商银行存有的一款存款产品违反计息规则,多向用户支付了近11万元利息。

  

  

  

    

     萧山农商行遭罚450万元     

  

  

  

  

在当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中,浙江萧山农商行遭罚450万元,包括副行长在内的两名相关责任人均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该行此次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股市;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未合理分担小微企业抵押物财产险保费;同业借款业务投后内控管理存在缺陷。

  

  

该行时任副行长倪鸿斌和时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吴鸣均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遭罚165万元     

  

  

  

  

除了网商银行和萧山农商行之外,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也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遭罚165万元。

  

  

具体来看,该行此次行政处罚案由包括: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贷款“三查”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结构性存款;银团贷款业务不审慎,权责利不匹配,贷款资金流向监控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保证金;对贴现资金追踪检查不到位,导致贴现资金直接回流出票人。

  

  

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客户四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李锋、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客户服务一处处长王锦华、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客户三处处长朱永兵均被监管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8月8日。

  

  

  

    

     杭银理财、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被罚     

  

  

  

  

一同披露的还有针对多家浙江省内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罚单。

  

  

因存在“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后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再次投资;理财产品间资产转仓价格偏离公允价值”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杭银理财遭罚60万元。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因存在“理财经理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时未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向不符合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的投资者销售资管产品”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处罚款7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3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出超1700张罚单,被处罚的银行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民营银行等。

  

  

其中,2023年,监管机构对全国范围内的1117家银行进行了处罚,10家银行被处罚1000万元以上,6家处罚金额超2000万元。2024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则有629家银行被处罚,2家银行处罚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1家超2000万元。

  

  

  

责编:杨喻程

  

  

  

  

校对:刘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