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商中国
9月6日晚间,诺德股份、华铭智能、ST旭电、ST旭蓝等4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
4家A股公司被立案
诺德股份9月6日晚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9月6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立案。
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诺德股份经过自查后表示,今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的公告》;4月30日,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5月3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认定公司在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交易时,标的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574.2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82%,公司未及时披露签署上述框架协议相关事项,故予以监管警示。
诺德股份表示,公司已对上述监管警示提出的问题积极做出了回复并出具了整改报告,公司亦暂缓了云财富收购事项。此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诺德股份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全面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铭智能9月6日晚公告,公司于9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华铭智能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晚间,ST旭蓝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ST旭蓝表示,公司已于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本次立案为第二次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当晚,东旭集团旗下另外一家上市公司ST旭电也披露了类似公告。ST旭电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9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
ST旭电表示,公司已于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本次立案为第二次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嘉麟杰9月6日晚也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于9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东旭集团立案。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严监管信号持续释放
一天多家上市公司被立案,体现了监管层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严监管信号。
近日,证监会发布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执法情况。今年前6个月,证监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489件,作出处罚决定230余件、同比增长约22%,惩处责任主体509人(家)次、同比增长约40%,市场禁入46人、同比增长约12%,合计罚没款金额85亿余元,超过去年全年总和。
证监会表示,投资者买股票买的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产、经营、财务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以虚假信息掩盖“质量问题”,让投资者的投资“货不对板”,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动摇投资者信心。上半年,证监会执法条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将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列为执法重点,共查办相关案件192件、同比增长25%,共处罚责任主体283人(家)次、同比增长约33%,罚没金额47亿余元、同比增长约6倍,刑事移送230人(家)次、同比增长238%。
交易行为规范公平,市场才能内在稳定。上半年,证监会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类案件共作出处罚45件、同比增长约10%,处罚责任主体85人(家)次、同比增长约37%,罚没金额23亿余元、同比增长约9%。
打得“准”才能打得“疼”。上半年,证监会在执法中注重依法精准区分责任,着力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关键少数”违法予以严厉打击。上半年共处罚“关键少数”约100人次,同比增长约40%,罚没约3.5亿元,同比增长约38%,市场禁入27人次。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新“国九条”落实落地,始终坚持“长牙带刺”、一以贯之严监严管,更加突出从严导向,更加突出规范公正,更加突出合力共治,更加突出惩防并举,以强有力行政执法工作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投资安全感。
另外,证监会在近期召开的证监会年中工作会议表示,以改革强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大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坚持重拳治乱,加大力度防假打假,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强化科技赋能,严肃惩处重大违法个案。
此外,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意见》共20条,明确将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维护良好市场生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比如,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
责编:万健祎
校对:祝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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