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354元,增长10.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92元,增长12.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7%;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562元,增长0.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80元,增长2.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2%;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946元,增长14.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0%;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722元,增长13.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9%;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629元,增长3.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6%;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14元,增长21.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
中新网4月16日电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季度中国经济数据显示,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299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3%。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43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050元,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354元,增长10.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92元,增长12.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7%;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562元,增长0.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80元,增长2.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2%;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946元,增长14.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0%;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722元,增长13.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9%;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629元,增长3.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6%;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14元,增长21.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