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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张家港行新增1件判决结果,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张家港行(002839)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苏0211民初13907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赖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向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78722.56元,并支付逾期罚息(截至2024年12月19日为22640.19元,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78722.5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2%再上浮5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1329.1元; 二、被告赖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向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 三、就被告赖某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被告巫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巫某
    •     被告:赖某
  • 判决日期:2025年1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